广州今年12月31日起实施国V排放标准
广州市将从今年12月31日起对轻型汽油车和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柴油车执行“国Ⅴ排放标准”。计划新购车和外地车牌转入广州的市民记得上机动车环保网查询车型,以免因车辆不符合环保标准而无法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手续。
新标准减轻机动车污染
根据此前广州市环保局的研究,机动车尾气是广州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将大大减少机动车排气的污染。
环境保护部已于2014年11月24日同意广东省对轻型汽油车提前实施国Ⅴ排放标准,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对公交、环卫、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提前实施国Ⅴ排放标准。
据介绍,与国Ⅳ排放标准相比,轻型汽油车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后可削减25%-28%的氮氧化物排放,重型柴油车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后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比例达43%。目前,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已分别从2013年3月至2015年9月起实施了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
为保证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的顺利实施,广州市已分别从2014年7月和2015年4月起全面供应与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相配套的国V标准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
广州市本次主要是对轻型汽油车和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柴油车自2015年12月31日起实施国V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吨,以汽油为燃料的汽车;重型柴油车是指最大总质量超过3.5吨,以柴油为燃料的汽车。
为保证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的顺利实施,广州市已分别从2014年7月和2015年4月起全面供应与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相配套的国V标准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
明年购买国Ⅳ车将不予登记
据介绍在12月31日前已购买的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和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柴油车,可在2016年1月31日前凭2015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可在2016年1月3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对自上述标准正式实施时起即2016年1月1日起,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车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不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提醒
近期买车记得上网查车型
广州市环保局建议,计划新购车或将外地籍牌照车辆转入广州的市民,最好事先登录机动车环保网(网址:www.vecc-mep.org.cn),在“新车达标查询”栏目中查询车辆是否列入环境保护部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简称“环保目录”)符合国V排放标准,避免因车辆不符合环保标准而无法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手续。
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也为了您的爱车保值,请尽量选购符合国V排放标准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