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4年林木绿化率45.43%,森林覆盖率达42.03%,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从最初的0.11亿元增加至2015年的2.33亿元。24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广州市生态公益林体系全覆盖及补偿落实情况的报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杨国权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广州市生态公益林体系全覆盖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林木保护、林农就业、林地租金等因素,研究提出补偿标准调整的长效机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杨国权介绍,根据《2014—2016年广州市生态公益林全覆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广州近年来按照“生态优先、全面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实施“增加生态公益林面积、划定森林管护区、补贴森林管护区林地”等措施,基本完成全市438万亩林地纳入生态公益林体系管理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270万亩,森林管护区面积168万亩;林地补偿面积达336万亩,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76.7%。
与2011年相比,2014年广州林木绿化率45.43%,提高了0.43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42.03%,提高了0.37个百分点;林木蓄积量达1484万立方米,提高了19.2%;火灾受灾面积0.05万亩,减少0.27万亩;病虫害受灾率等呈现下降趋势。在改善生态效益的同时,也有效提升社会效益,补偿受益林农增加约100万人。在补偿标准方面,补偿资金总量从最初的0.11亿元增加至2015年的2.33亿元。
据透露,下一步广州还将逐步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到2016年,再增加生态公益林面积15万亩,达到《实施方案》制定的3年新增35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目标。
杨国权指出,虽然广州市逐年加大生态公益林补偿投入,但低级别类型补偿比例仍然较高,而且部分地区由于林少人多,林农年人均获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相对较少,与广大林农希望的补偿标准存在差距。
他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广州市生态公益林体系全覆盖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林木保护、林农就业、林地租金等因素,研究提出补偿标准调整的长效机制。推动按质补偿工作,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各区(县级市)根据财力状况配套资金,加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扶持力度。
广州将进一步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和森林管护区补贴的发放,简化发放流程,缩短发放时间,推进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一卡(折)通”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