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湖冲卡袭警事件让深圳各方更加关注法治建设,为法治建言。有关方面提出,一流法治城市要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法治‘十六字’方针是党的十八大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要指南和目标。”深圳市人大常委、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教授表示。
深圳控烟条例10多年不开罚单,养犬管理条例形同虚设。黄亚英和市社科院政法研究所所长李朝晖都认为,其中原因之一是立法不尽科学,有操作性不强和脱离实际等硬伤,使法规实施遇到障碍。
对此,黄亚英指出,深圳要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开展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挥立法专业人员的作用,改变法规起草工作主要由执法部门自己操办的做法。同时要开门立法,加强立法调研,细化立法的问题导向功能,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总之要大力提升立法的专业性、科学性、针对性,避免立法上的“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
“目前开门立法工作还很不足,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李朝晖指出,举行立法听证会是开门立法的重要形式,但由于立法机关工作人员少、精力不足,深圳的立法听证会很少举行,市民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度也远远不够,民间意见未能充分反映和吸纳。
经过20多年的立法,深圳“无法可依”的问题已基本解决,黄亚英认为,现在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推进“有法必依”。身为市人大常委,黄亚英认为严格执法上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人情执法和运动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备受诟病的“以罚代刑”问题,他建议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机制,防止执法腐败,确保严惩犯罪。
“香港对违法吸烟最高可罚5000港元。从2007年到2010年3年间,共开出告票4000多张。而深圳控烟条例实施10多年,却未开出一张罚单。这是执法严与不严的鲜明对比。”李朝晖表示,一个社会,无法可依固然可怕,有法不依则更可怕。
曾在市人大从事立法工作的于秀峰律师表示,树立法律权威,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中和文件里,必须通过实实在在的严格执法来实现。
接受采访的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在谈立法和执法的同时,也就司法和普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他们认为,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起来的法治城市,必将是一流的城市、成功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