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将由天河区国规部门统筹编制电梯规划,给居民提供参考,加快整体协商进程并且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和景观。
据悉,5月26日周六上午10点至下午3点,在天河南步行街,由区电梯办、国规局、天河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联合举办,以旧楼加电梯“一站式服务送到家门口”为主题,设点提供政策解读、方案咨询、电梯资料和方案预审、试点小区即场上门指导、加装电梯困难登记排解等服务。
同时,会引入社区规划师与部门、属地居委会代表一同搭建协商平台,推动电梯加装工作的共建共享;引入电梯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活动还邀请了区政协委员现场了解社情民意,并对政府工作进行了解和督导。
广州市国规委透露,天河南地区是成片连片推进电梯加装的试点,下一步还将在其他条件成熟的地区推广。
焦点1
上下班途中受伤,这算工伤吗?
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这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如何界定?记者从广东省高级法院发布的案例了解到,“认定为工伤”需要明确两点,第一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第二是否在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或者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线。
最高人民法院对上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下列情形均属于“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有此案例
莫某生前是佛山市南海西樵一花木场的员工。2014年1月9日,莫某在下班后到菜场买菜,骑自行车途经西樵镇环山大道某路段,被一辆客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南海交警认定,莫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同年5月22日,南海区人社局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其死亡属于工伤。但涉事花木场不服,向佛山市南海区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南海法院一审驳回了花木场的请求,花木场不服,上诉至佛山中院。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死者莫某买菜回家途中仍属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遂驳回了花木场的上诉。
据了解,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自2014年9月1日实施《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来,广东审结的首宗“下班回家顺道买菜认定工伤”案。